廉洁文化

每月说案之七:格言挡不住金钱的利诱

  2010年5月20日,对于高邮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审计局局长夏明琪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因贪污受贿,高邮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此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夏明琪,面对法庭的庄严宣判,除了无尽的悔恨,就是深深的内疚。

格言:管钱不用钱,爱财不贪财

    夏明琪1959年出生于高邮市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勤劳朴实的农村家庭培养了他埋头苦干、积极进取的品质,早年在村办工厂做一名会计,后到乡办厂做会计,凭着自己的勤奋和执著,1981年通过考试进入乡财政所工作。他这样回忆:当我从农民考上财政干部后,我跳出了农门,我的心情是多么地自豪,我的家人亲友都为我感到骄傲。我就立志更努力工作,勤奋工作,争取更大的进步。我的勤奋劳动和付出得到了组织上关怀认可,我在1985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务上逐步提升,成为一名领导干部。

    翻开当年的日记本,夏明琪在首页这样记述着自己的人生格言:一是管财诺言:管钱不用钱,爱财不贪财。二是天下富贵者有三:贵莫大于无罪,乐莫大于无忧,富莫大于知足。就是这么一个政治上知足、生活上无忧的农家子弟,却随着职务的升迁,诱惑的增加,逐渐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蜕变: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2005年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开始大规模招商引资,入户企业也不断增多,手握开发区财政大权的夏明琪,同时又实际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代表开发区与用地企业结算征地款,权力炙手可热,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人物。逢年过节,一些公司总会以感谢关心的名义给夏明琪送上点心意,少则上千元的烟酒,多则近万元的名表、家电,夏明琪一一笑纳。他后来才认识到:从接受吃请,逢年过节收点小心意等小节问题到后来收钱收物,我的思想一步一步滑向另一边去了。

    2005年末,在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某公司在成功拍下开发区一块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后,为了感谢夏明琪对他们公司的关心和帮助,公司副总邢某来到他的办公室送上2万元现金,夏明琪略微推辞一下,就收下了。有了这一次的感情投资后,夏明琪与这家房地产公司逐渐建立了感情基础。在开发区一对一服务企业的活动中,夏明琪自告奋勇地代表开发区作为该企业项目的跟踪人,从此冠冕堂皇地为这家公司服务。而该公司自然会适时送上服务费。一来二往双方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夏明琪对该公司是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该公司在资金上一有困难时,就会想到夏明琪,夏就会出面帮忙调剂,并允许该公司延期缴纳开发区土地征用款,直到案发时该公司还没有缴齐土地征用款。该公司在施工方面有矛盾,也会想到夏明琪,夏积极帮忙协调,出面打招呼。他们送给我钱,送给我物,要的就是我能为他们做事。考虑到已经和他们打过多次交道并且为他们做了不少事,也就心安理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天经地义之事。此时夏明琪已经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俨然把自己等同于商人,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同时也将自己推向了危险的境地。

贪婪:借公家,下私家

    近年来,开发区发展速度较快,企业征地多,涉及的征地补偿款也多,开发区对征地补偿款采取了市场化运作,将农民征地补偿款集中起来,由开发区经营管理产生效益,再以红利的形式支付给征地农户作为收益。但开发区灵活的经营机制与相对缺乏的监督措施,给少数党员干部谋一己之私利提供了空间。掌握财政、审计和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财务的夏明琪正看中了这一点:将巨额的土地补偿款游离在账外,故意滞留在开发区花王村,伺机将这些钱出借给他人或企业用于经营,谋取个人私利。在夏明琪看来,只要我个人没有将资金从开发区财审局直接借出去,只要村会计钱某按我的要求将借出去的资金不作记录、不留痕迹,就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借公家,下私家夏明琪这一自以为手段高超的想法为他后来的人生悲剧埋下了隐患和伏笔。

    2007年7月,某房地产公司副总倪某以该公司急用资金为由,请夏明琪调节150万元资金暂用。夏明琪便把花王村总账会计钱某叫到办公室,商量从花王村借用150万元给倪某使用。钱某称村里账户无足额余款,只有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账户上有180多万元,夏明琪便授意钱从该账户中支取150万元借给倪某使用。2007年9月,钱得知市纪委要对花王村财务进行调查,向夏明琪提出尽快将花王村借出的钱归还到位。因倪某无法在短期内筹集资金,夏明琪又从其他单位调节,归还了倪某向花王村借用的150万元。

    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此时受贿已经不能满足夏明琪对金钱的渴望,他想到以家属的名义经商办企业。本钱不够怎么办?夏明琪自有妙法。2007年9月份,夏明琪家属与其他两个股东准备共同出资300万元购买开发区倪某公司的厂房和土地兴办企业,除了家庭自有和贷款的70万元,还有30万元的缺口。夏明琪想到:以前倪某在开发区征地时还欠30多万的土地款,就决定悄悄算错账,把这笔欠款转入开发区征地成本。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夏明琪很是得意,不久便将此结果告诉了倪某。开发区征地30多万的土地款就不要交了。夏明琪慷慨大方家属买厂房还差20万元股本请你帮忙调节一下。夏明琪暗示道。倪某心领神会,知道夏明琪是要分30多万元土地款一半,行,没问题。感谢你这些年对我在土地征用、新建厂房、周转资金调节等方面给予的帮助,我再少收你10万元。倪某爽快答应。后来夏明琪家属和其他两个股东正式买倪某的厂房时,倪某在卖厂房土地款中共少收了30万元,算到了夏家属名下,抵扣了其家属的出资额。就这样夏明琪家属和其他两个股东合伙兴办的企业还没有开工,夏就获利30万元。

下场:算错单位账,算错人生账

    经群众举报,2009年5月,夏明琪被公安机关刑拘,高邮市经济开发区财务审计局及花王村腐败窝案随即浮出水面。夏明琪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人生角色转换,风光不再依旧。我算错单位账,算错人生账。我得到了什么?不但什么没有得到,反而弄得身败名裂。我失去的太多,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为了一点钱财利益断送我的自由、前程、家庭、名誉、亲情。我后悔、伤心,勤奋工作几十年才有今天,由于一时糊涂、失去理智,贪心、私欲膨胀,一夜之间全部失去。我愧对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培养,愧对家庭父母的期盼,愧对子女。我后悔莫及。

    夏明琪的这些忏悔,也许是真诚的,但到了戴上手铐,方知悔悟,实在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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