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刘永希
副书记:江志堃
委员:刘波、戴宁、孙红梅、宋革、朱婷婷
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了解党员(重点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
二、协助党委抓好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学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校领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 加强制度制约。
三、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案件,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发挥整体办案效能;切实按照案件检查程序进行工作,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保证办案质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教育计划,落实教育内容,主动配合党委宣传、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员遵纪守法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
五、保护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处理。做好受处分的党员考察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六、加强群众的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诉、检举,根据具体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督促予以妥善处理。
七、领导本校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承办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