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举报指南)
一、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方式向纪委提出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
1、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962286 0511-
2、信函举报
通信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 编:212003
3、网上举报:
电子邮箱:jw@zjc.edu.cn
二、受理范围
1、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
2、对学校各行政单位、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
3、上两条所述纪检对象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处理不服,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申诉。
4、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良现象的检举、控告。
5、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单位、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贯彻执行情况意见、建议的来信来访。
6、上级纪检机关转、交办以及校党政领导批办的信访件。
三、举报须知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