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

举报须知


1)校纪委控告申诉工作受理范围

1、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

2、对学校各行政单位、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

3、上两条所述纪检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申诉。

4、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问题和不良现象的检举、控告。

5、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单位、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贯彻执行情况意见、建议的来信来访。

6、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以及校党政领导批办的信访件。

2)如何写举报信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违反党纪政纪和刑事犯罪分子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违反党纪政纪和刑事犯罪分子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
     一般说来,举报信可以分成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个名,就象写文章那样,要有个标题。比如: 对张三贪污问题的举报对李四受贿问题的举报等等。这样,可以让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如:就像平常写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某某大学纪委。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叫什么名字,男的还是女的,多大岁数,在哪个单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住在哪儿等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这样,可以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个基本了解,也便于调查。

举报信的正文:
   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 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要力求把它写好。这就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要 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举报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况和 所涉及的相关单位、知情人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对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证人或者知情人和被举报人是什么关系,也应当写明白。 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这些内容应当尽量写得详细一些。

举报信的结尾:
   可以说说自己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提出具体要求。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的时间。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首先,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 或歪曲事实 ,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件情况的时候,不要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其次,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但是,不要把对案件有证明作用的原始书证和物证,比如象证券、票据等等夹在信里一起寄出,以免丢失。这些证据应当妥善保存起来,留到纪检监察人员来调查的时候,当面交给他们。
   再次,举报信要作为案件材料,存入档案中,因此,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
   (1)写举报信一定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捏造材料和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2)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
   (3)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

 

3)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对党员、党组织或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或政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它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检举、控告、申诉人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义务:

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遵守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接受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与党纪、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4)为什么说举报人有举证的义务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发现和获取违法违纪线索的主渠道。举报,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民主权利,是对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国宪法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人民群众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公民举报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公民举报必须对党组织、对国家机关和被举报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据实举报。公民举报,应当言之有据,便于查证。要讲清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违法违纪的具体情节和证据。要说清楚举报的问题来源和查证线索,是亲身经历,还是耳闻目睹。要尽其所能讲清楚还有哪些当事人和知情人,还有什么人证和物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举报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监察机关被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违法违纪的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证据制度要求举报人增强举证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提高保全证据的意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起举证的责任,否则,由于违法违纪问题隐蔽性比较强,如果线索不清,情况不明,造成初核后发现证据不充分、不可靠,不能立案,不仅无法查处,而且还可能会造成转移、甚至销毁证据等一些无法弥补的损失。
    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查处,其结果取决于证据证明的事实。因此,举报人应当配合接访人员的工作,据实回答接访人员的询问,提供有关领导违法违纪的具体线索。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违法违纪者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就能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

5)向纪检监察机关写举报信署名好还是匿名好

   从信访工作实践看,近几年群众署名举报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纪检监察机关也提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署名举报。

   一是署名举报有较强的可查性。署名举报人对举报的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内容、线索比较真实可靠。因此,署名举报的问题一般可查性都比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容易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

    二是署名举报能够提高办案的时效性。举报人不署名,办案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举报人了解情况、核实问题,使案件不能得到迅速查处。署名举报可使办案人员直接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而且还可以发掘新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提高办案的时效性,做到快查快结。   

    三是署名举报能够增强举报工作的保密性。不署名举报,会给办案人带来一定困难,使调查范围加大,涉及面较广,难免会惊动被举报人,使其有可能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转移赃物,或采取种种办法对付案件调查人,给办案工作增加麻烦。同时,由于举报人不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使举报人或假想举报人遭到被检举者的打击报复和迫害。署名举报,举报人明确,查办时目标小,涉及人员少,同时,由于查办署名信十分慎重,有多方面的保密措施,不会出现失泄密现象,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和不公正对待,纪检监察机关就会理直气壮地予以保护。

   四是署名举报可以克服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消极性。可减少诬告陷害、故意中伤等情况发生。有利于信访举报工作正常开展,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办案人、财、物得到合理使用,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真诚欢迎你大胆署真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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