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作风建设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院系、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镇江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就加强我校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作风建设暨开展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院系、部门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中层干部特别是党总支、院系、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令行禁止
各党总支、院系、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教育部“六项禁令”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宾馆酒店超标准接待或利用学校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3.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4.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严禁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教师接受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礼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格监督责任
按镇江市统一部署,市纪委于8月下旬到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党员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将配合市纪委协调学校财务、审计、两办等职能部门,开展校内专项督查,重点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积极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本单位加强监督。纪委、监察室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五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执行“五个严禁”不力,致使本部门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监督电话:88962286,举报邮箱:jw@zjc.edu.cn
中共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江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监 察 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