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高专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高专纪〔2013〕1号
各党总支:
现将《镇江高专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镇江高专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中共镇江高专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3月16日
附件:
镇江高专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校园文化氛围
1.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邀请校外专家,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组织中层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继续通过入职上岗廉政谈话和诫勉教育谈话,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2.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实行“送廉”到岗,定期送阅廉政期刊、书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学术道德建设;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党团活动和社团活动等阵地,把廉洁诚信教育渗透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做好大学生廉洁诚信教育。
4.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充分发挥网络的功能和优势,加强网上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充分利用校报、橱窗等渠道,开设廉洁文化专栏,丰富廉政文化教育的内容。
5.搭建廉政短信平台,每周及重要节假日定期向学校科级以上干部发送手机短信,内容包括党纪条规、廉政格言警句、学校重要工作部署要求及效能监察情况等,拓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渠道和途径、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修订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进一步梳理权力运行风险环节,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进一步改进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运行的风险防范,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逐步推进我校预防职务犯罪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3.协助党委完成2013年度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廉政承诺书》签订工作,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干部自觉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坚持开展干部述职述廉,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三、加强监督监察,规范学校各项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
1.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等。
2.加强学校各类收费管理,严格各种收费行为。对院系、部门收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收费申报、审批与监督制度,严格学校各类收费管理。
3.重点监督职称评聘、人才招聘、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权力行使情况,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4.根据学校干部的调整情况,及时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5.坚持每两周一次“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1.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纪检监察信访渠道,保证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力,维护校园稳定。
2.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认真查找发案原因,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及时加以整改。
五、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和效能督察,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和执行力
1.开展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干部工作效能监察。
对照目标管理责任及岗位职责,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协助党委积极做好学校各个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工作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学校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2.推进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
继续在全校师生中聘请2013年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监督员,积极推进群众监督反馈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师生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机关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机关作风评价工作。
开展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建立健全纪委会工作机制,坚持调查研究、工作研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提高执纪办案、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纪委会职能。
2.定期组织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会议,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引导其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网络。